西安市財政局關于開展代理機構監督檢查的通知
市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、各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:
為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活動管理,提升政府采購工作質效,加快推進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服務轉型升級,按照工作計劃,對市級集中采購機構和市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開展監督檢查,現就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檢查范圍
市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、市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2022年度代理的市級政府采購項目。
二、檢查依據和內容
檢查依據為《政府采購法》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等法律法規。檢查內容包括:
(一)集中采購機構
1.執行政府采購的法律、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,是否有違紀違法行為;
2.采購范圍、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;
3.建立和健全內部管理監督制度情況;
4.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情況;
5.基礎工作情況(包括日?;A工作和業務基礎工作);
6.采購價格、資金節約率情況;
7.服務質量情況;
8.廉潔自律情況;
9.其他與政府采購活動相關的工作情況。
(二)政府采購代理機構
1.代理機構名錄信息的真實性;
2.委托代理協議的簽訂和執行情況;
3.采購文件編制與發售、評審組織、信息公告發布、評審專家抽取及評價情況;
4.保證金收取及退還情況,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通知情況;
5.受托簽訂政府采購合同、協助采購人組織驗收情況;
6.答復供應商質疑、配合財政部門處理投訴情況;
7.檔案管理情況;
8.其他政府采購從業情況。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自查階段(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)。各代理機構認真梳理2022年組織開展的市級政府采購項目,形成項目清單,并對2022年的執業情況開展自查自糾,形成自查報告。
(二)抽查階段(2023年5月1日至6月30日)。市財政局根據各代理機構自查情況,對部分代理機構進行實地抽查,并出具檢查報告。
(三)整改階段(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)。各代理機構在梳理自查的基礎上,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,并書面反饋整改落實情況。
四、工作要求
市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、各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政府采購項目自查工作,請于月4月30日前向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報送自查報告和項目清單,并將電子版發送至xaczjcgc@126.com郵箱。
西安市財政局
2023年2月27日
市財函【2023】193號.pdfhttp://www.boobuns.com/uploadfile/2023/0315/20230315032352937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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